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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背後的責任、風險,18歲成年人可獨立做的5件事!




2023年2月1日 週三 下午4:02

屆齡青少年與父母必知,18 歲成年人具備哪些權利?

 

依據《民法》修正條文,今年起年滿 18 歲青年即被視為成年人,具備一定的權利與應負的責任。此修法內容對於 18 至 19 歲的青少年影響甚大,家長也有必要了解相關權益的變更。

 

18 歲男孩懵懂迎接成年禮

阿弘去(2022)年 9 月 1 日剛滿 18 歲,懵懵懂懂準備升大學一年級之際,發現從今年 1 年 1 日起,就成為法律上規定的「成年人」,許多事情可能不再需要經過長輩的同意,例如可以自行申辦手機門號、買一台喜歡的機車等等。

 

然而,除了可以自己做主,阿弘也聽朋友說,以後出門在外,自己做的決定都需要自己負責。面對如此自由又沉重的變革,阿弘想知道在「轉大人」的過程中,究竟會面臨什麼樣的挑戰?

 

我國《民法》雖經過多次修正,卻從未變更 20 歲始成年(即「完全行為能力人」)的規定,然而,在科技日新月異、社群媒體蓬勃發展,資訊快速流通下,18 歲青年心智成熟度已與以往大相逕庭,其行為能力堪可認定具有獨立自主性,不應受限於法規框架。

 

經過各方團體努力及政府機關再三研析,我國《民法》終於修正,將 18 歲青年定義為「成年人」,賦予其法律上完整權益,並應承擔所有成年法定義務。

 

建業法律事務所律師黃品瑜表示,我國《民法》下修成年者年齡至 18 歲,影響層面非常廣泛,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舉凡年滿 18 歲的青少年,都可自由與任何人簽定契約、結婚,亦可單獨向銀行借貸、申辦信用卡,甚至自行參與公司設立或經營,對自己權利的掌握度驟升,但背後須承擔的責任不得不慎。

 

黃品瑜分析,滿 18 歲之人在《刑法》上原本就須負擔完全刑事責任,但在民事法律上原本滿 18 歲未滿 20 歲者,所做所為仍須經過相關監管,例如須經過法定代理人(通常為父母親)的同意。

 

可自由與他人訂立契約,慎防被犯罪集團利用

本次針對《民法》下修 18 歲成年規定,首當其衝的就是滿 18 歲青少年得「自由與他人訂立契約」所衍生的責任。黃品瑜進一步解釋,原本如阿弘這樣剛上大學不諳世事的 18 歲青年,如與他人簽定買賣契約,買了非常昂貴的汽車,甚至與第三人簽訂高額借貸契約等,舊《民法》考量對於青少年的法律風險,規定這種簽約行為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始具法律效力。

 

但在新《民法》架構下,滿 18 歲的青少年須對自己與他人成立的所有契約,諸如買房買車、申辦手機或信用卡、向銀行開戶或貸款等,負擔履行責任。

 

黃品瑜進一步說明,《民法》修正後 18 歲的青少年也可以擔任一間公司的發起人及經營者,但亦須對該公司的經營成敗負完全責任。家長雖然高興孩子長大成人,但也必須慎防孩子被外界利誘,或在不清楚緣由的情況下,變成商業上的人頭經營者。

 

至於常被提及的年輕人結婚大事,舊《民法》原本規定男性 18 歲未滿 20 歲、女性 16 歲未滿 20 歲須取得法定代理人(即父母親)同意始得結婚;隨著《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 18 歲,且為了落實性別平等(同性婚姻),自今年起將可自由且合法結婚的年齡定為 18 歲。然而,婚後相應而來的婚姻財產制、配偶合併報稅等責任仍須注意。

 

除了上述問題,黃品瑜提醒,現今洗錢態樣及管道不斷推陳出新,虛擬貨幣、線上博弈等新興科技已然成為新一代詐欺、吸金犯罪手法,18 歲青少年既然有《民法》上的完全行為能力,可自行簽訂契約亦可以自由到銀行開戶,就有被犯罪集團盯上的風險;若因不諳世事而成為洗錢共犯,除須自行承擔刑事責任外,還得面對民事上被害人的求償。

 

黃品瑜最後強調,《民法》賦予 18 歲青少年成年人地位,享有法律上自主決定權,建議無論家長或子女,都務必清楚背後所應承受的責任與風險,以免樂極生悲。

 

18 歲成年人可獨立做的事

  • 申辦手機或信用卡

  • 買車、買房

  • 向銀行開戶或貸款

  • 開立與經營公司

  • 與喜歡的對象結婚

​資料來源引用:https://bit.ly/3lkaA8s

 

滿18歲就是成年人了! 對於自己更要謹言慎行, 做任何事情之前一定要仔細思考評估自己的能力與需要承擔的責任與風險. 關於借貸服務的部分也是, 我們誠摯的歡迎滿18歲有高雄借錢需求的成年人來找左營區當鋪世昌當舖申辦, 但前提是有借有還 再借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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